我2005年结婚与对方有一个儿子,2014年4月离婚,但对方的条件是离婚不离家所以我们一直生活在一起请问律师这种情能解除他们的婚姻关系吗?
你好,你与对方在 2014 年 4 月已办理离婚手续,之后虽然一直生活在一起,但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因此,对方在 2014 年 10 月 28 日与他人领取结婚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婚姻登记行为。 要解除他们的婚姻关系,只能依据《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对方的现任配偶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可以与对方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坚决想解除婚姻关系的,则只能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总之,你无法直接解除对方与现任配偶的婚姻关系,这是他们双方之间的婚姻问题,需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
用户:ask****云南 - 红河婚姻家庭2024-11-21
你好,方便具体讲下基本案情,比如夫妻双方婚姻感情破裂的基本情况,婚后生育子女情况,及婚后共同财产及债务的分割的情况。
用户:ask****浙江 - 杭州婚姻家庭2024-11-21
你好,方便具体情况详细沟通下。
用户:ask****广西 - 柳州婚姻家庭2024-11-21
老师未体罚未批评,但学生因家庭原因在校跳楼未死,现家庭无力承担送药费,教师应承担什么责任?
你好,家庭无力承担送药费,建议通过与学校协商、向教育部门反映或寻求法律援助等方式来解决医疗费用的问题。如果学校确实不存在管理失职等问题,那么医疗费用的承担主体仍然是学生家庭,但可以尝试通过社会救助等途径来缓解经济压力。
用户:ask****云南 - 楚雄侵权2024-11-21
你好,在离婚时,公积金通常不能简单算在基本工资里。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是一种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缴存的公积金除外)。 计算方式区别于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职工劳动报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企业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劳动报酬。而公积金的计算较为复杂,是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来确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公积金的分割不是将其纳入基本工资范畴来考虑,而是根据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来处理。如果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双方可以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公积金账户余额归一方所有,由取得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数额通常是根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的增值部分等因素综合确定的。
用户:ask****吉林 - 长春婚姻家庭2024-11-21